9月2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通报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明确指出郴州永兴县
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敷衍整改。
据通报,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永兴县30万吨危险废物填埋设施无法正式运行问题,目前整改未达序时进度。督察“回头看”期间,湖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到现场检查,发现该设施仍未正常运行,存在应付整改、敷衍整改现象。
2015年,郴州市获得国家重金属治理专项资金支持,在永兴县柏林工业园建设30万吨危险废物填埋设施,项目业主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002340.SZ)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郴州)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公司”)。2018年6月,一期工程建设完工,达到投入使用要求,但一直未正常运行。2019年5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后,郴州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但直到2020年5月14日,格林美公司才开始填埋一般Ⅱ类固体废物,9月12日在督察组进驻前才突击启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预处理,没有进行填埋处置,大量危险废物仍续存于暂存库。郴州市审计局对国家重金属专项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目前实际支付资金621.67万元,使用比例仍然很低。
通报指出,该项目长期闲置处置设施,整改进度缓慢,时常处于半停工状态,至今4个多月仅填埋处置10050吨左右,日均不足100吨,而其正常填埋处置能力每天可达1000吨以上,严重影响永兴县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工作。
2020年9月12日,在督察组进驻前两天,格林美公司才启动永兴县
危险废物(冶炼厂历史遗留无主冶炼废渣)安全处置的预处理。9月17日,督察组在现场督察时,该公司突击组织开展现场填埋作业,但督察组离开后,9月18日回头检查时发现所有现场作业场已停止。
通报称,督察组将督促郴州市有关方面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清问题,并对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督促郴州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