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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颁发首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更新时间:2018-01-12 10:05:43      来源:镇江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近日,在对镇江新明达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清洗废包装桶、综合利用废包装袋项目危废经营许可证到期延续申请,进行近一个月的严格审核后,新区环保局颁发了新区第一张自主核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保障了新区相关危险废物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地处置利用。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是地方发展的重要环保基础设施。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全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相关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镇江新区作为国家级开发区,辖区内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废经营许可证颁发、延续、变更等原由镇江市环保局行使的职能,现已下放至镇江新区环保局承接,标志着新区保障绿色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权限下放后,确实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以前该许可证需要经过市、区环保局两级审核,现在通过区级审核即可。”新明达总经理陈洪叶介绍。不过,虽然减少了审核环节,但是要求却更加严格了,陈洪叶说,新区环保局对新明达公司“知根知底”,不仅在许可证的核查环节上严格把关、精准施策,更对企业的日常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区环保局固废管理科科长谢凯说,2017年11月底,新区环保局收到新明达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后,立即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联合新区环境监察大队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污染防治设施按照环评逐一进行核对,并对企业环保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核查报告,然后将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环保局办公会议审批,会议要求在整改完成的前提下,方可批准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换证申请。
 
  在该企业按照整改意见进行相关整改后,环保局又相继组织了两次现场核查,确认其整改到位。“因为这是新区第一次自主发证,所以在开展各项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工作的同时,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与省、市固管中心联系沟通,请示开发区发证编号规则,并就许可证审核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请教,确保依法依程序发证,为后续自主核准发证工作开个好头。”谢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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