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招文豪、龚焰财、沈春海等11人涉嫌跨省倾倒废油渣等废弃物污染土壤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6年6月开始,招文豪等11人从广东省德庆县将废油渣等危险废弃物,运到广东省封开县金装镇、长安镇贮存,被群众发现后转移至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掩埋,倾倒废油渣等废弃物总计399.9吨。此次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阶段共造成八步区直接经济损失642万余元。此外,招文豪还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在没有取得环保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将800多吨油渣倾倒在德庆县工业园,案发后,招文豪已被责令将上述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恢复被污染土地的原状。
检察机关认为,招文豪等11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弃物,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案件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指示贺州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同时,自治区检察院还加强对案件的跟踪指导,主动协调环保、公安等部门补足证据。八步区检察院成立了以该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为承办人的检察官办案小组,出庭支持公诉。
(记者 邓铁军 通讯员 邱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