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曲晴 昨日,天津市环保局公布10月份环境执法情况,通报了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10月,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849人次,检查企业3861家次,立案562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41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53起,其中涉及大气类105起、水类6起、固体废物类58起、违法建设项目类263起、噪声类17起,其他类4起,共处罚款1300万元。实施查封扣押24起,实施限产、停产1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5件,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0月,全市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持续联合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执法检查,共遥测拦检、入户排查机动车6.7万辆,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985台次,排查加油站501家次,查处超标车1212辆、超标机械89台、超标加油站4家。
通报的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包括:欧阳中君电镀加工点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案、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挥发性有机物防治义务案、天津市博利新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案、勤威(天津)工业有限公司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案、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案、天津市明乾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案、天津天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案、天津锐新昌轻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案、天津市新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