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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与河北人民政府签署《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2017-11-14 10:47:02      来源:环保部发布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共同推动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11月13日,环境保护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协议》,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许勤代表双方签字,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出席协议签署仪式。李干杰、王东峰分别致辞。
 
 
       李干杰在致辞中指出,签署协议是环境保护部与河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长期以来紧密合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重大成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河北的具体行动。
 
       李干杰强调,设立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历史性战略决策, 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对于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稳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快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影响十分深远。这项工作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决策下推动的,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强烈的使命担当、深远的战略眼光、高超的政治智慧和深厚的民生情怀。
 
       李干杰指出,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司局相继开展新区环境评估、白洋淀治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下一步,将扎实推进协议的落实,着力支持白洋淀流域环境整治、雄安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区域污染协同防治、“三线一单”管控体系建设、监测和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创新、绿色环保产业发展。
 
       王东峰代表河北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部长期以来给予河北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绿色发展,强化标本兼治,推进综合治理,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以环境保护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为契机,着力解决影响全局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统筹流域治理和区域治理,全面提升新区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纪检组长吴海英出席签署仪式并鉴签。
 
       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签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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