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工作人员正在测量居民手机辐射值
按照环境保护部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陕西省自2016年10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放射源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各类辐射环境违法行为335起,立案处罚31起,罚款金额114万元,约谈企业负责人7家,依法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86枚。
陕西省环保厅结合实践,认真分析研判全省放射源及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现状,从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入手,研究提出了专项行动的系列具体要求和实施方案,按照“一个都不能漏”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管数据库系统的基础支撑作用,逐个深入排查各单位放射源使用现状,切实做到了涉源单位逐一排查、相关信息逐一核实、防护措施逐一完善、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实现了监管无断层、检查无盲区。
紧盯短板 从严监管
陕西省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紧盯涉源单位在日常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查纠企业存在的突出辐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陕西省环保厅辐射安全管理处(核安全管理处)副处长汪源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先后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依法履行环保手续、不按规定进行放射源转让审批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同时,对数据库核查中发现的部分涉源单位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问题下发文件,对市级环保部门加强许可证监管和监管系统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西安、宝鸡、咸阳等市环保局利用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核技术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了进一步的排查,并对许可证过期未办理注销和延续的单位进行查处。
据西安市环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在检查中发现了53家辐射安全许可证过期未办理注销或延续手续。为此,西安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对这53家单位在当地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有力地维护了许可证制度的严肃性。
多措并举 夯实基础
针对一些影响辐射环境监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陕西省充分利用放射源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契机,先后申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45万元。
“目前,已经开展Ⅲ类及以上放射源的在线监控和失控预警系统建设,这一项目的初验工作已经完成并开始试运行。”汪源告诉记者。
他说,为确保在发生核与辐射事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消除核与辐射事故的危害,申请了省财政资金717万元,建设首个辐射事故应急抢险救援专业队伍。
同时,采购了伽玛相机、特种机器人和高纯锗谱仪等仪器设备,以此弥补陕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的不足。
“通过依托有实力的企业组建核与辐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能够实现辐射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化和规范化。”汪源说。
这一项目的建设将使陕西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救援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目前项目应急监测设备已安装调试到位,应急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已经省政府批准并即将挂牌成立。
环保部门还主动与交通、质检等部门协调,联合印发了《陕西省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核与辐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有效规范非营运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和辐射检测机构的行为。
创新手段 精细管理
本次专项行动中,陕西省在大力推进实施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构建核安全文化宣贯长效机制。
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陕西将《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中的相关要求纳入标准化体系建设内容之中,将各涉源单位标准化建设自评估作为专项行动抽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5月,陕西省医疗类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西安举行。
观摩会现场,来自陕西省57家省管医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走进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门诊影像科、介入科、放疗科、伽玛刀科等辐射工作场进行现场观摩。
“像这样的分行业标准化建设现场会,今年就举办了3次,包括医疗类、工业测井类、工业探伤类等。通过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督促引导全省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加快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步伐。”陕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汪源认为,把核安全文化的理念转化为大家的日常行为规范,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核安全文化理念不够深入和工作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通过对涉源单位自查、监管部门排查、集中整治等,发现并消除了一批辐射安全隐患,查处了一批辐射环境违法案件,纠正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企业遵法守法意识,提升了全省辐射安全管理水平,为下一步强化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有力保障了全省辐射环境安全。
据了解,下一步陕西省将继续按照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两个现代化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核安全文化宣贯,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