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开《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回顾2021年工作成果,部署2022年工作。对于生态环境工作,《报告》指出2022年要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报告》中指出,2021年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2021年我省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两年位列国家优秀序列。淘汰城市建成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43台,全省优良天数比率94.8%,重污染天数同比降幅58.3%。4条河流退出劣V类,劣V类水体比例同比改善2.9个百分点。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进实施林长制、田长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营造林155.9万亩,治理侵蚀沟1706条。深入开展省级环保督察,积极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立了低碳企业联盟,140家重点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初步构建,第三次国土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2022年我省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围绕“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展开。《报告》中要求,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力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地。
一是稳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构建能源、工业、科技等“1+8”政策体系。统筹化石能源安全和非化石能源发展,发挥煤炭、煤电基础保障作用,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气化龙江”战略。推进佳木斯小型堆核供热项目前期,力争尚志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和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40%。建设绿色矿山、智慧矿山。严禁新建“两高”项目,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6个标志性战役。加快全省生态环境数字化监控监测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聚焦破坏生态、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黑土地保护不力等突出问题及群众信访案件,严格实施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整治。健全省级环保督察机制,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我们要像爱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真正做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三是推进生态保护和生态产品价值转换。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继续推动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沙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完成营造林100万亩,森林抚育483万亩。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和侵蚀沟专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平方公里,侵蚀沟2591条。加强湿地、草原保护修复。加快实施“兴安岭生态银行”建设行动,推出林下经济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推动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加快碳汇项目跨区域交易。支持大兴安岭争取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把生态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