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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灰渣成危险废物新面孔,市生态环境部门多措并举
更新时间:2021-08-12 11:59:16      来源:江门日报      浏览量: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部门了解到,今年1月起,铝灰渣被列为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为此,市生态环境部门多次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印发实施方案,以有效解决当前江门市铝灰渣“出路难”的问题。
 
铝灰主要是指铝材加工企业产生铝锭、铝棒等精炼工艺的扒渣和炒灰过程中,以及再生铝熔炼烟气、铝液熔体净化、除杂、合金化、铸造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将电解铝、再生铝企业产生的铝灰渣(含二次铝灰)等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的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召开全市环境执法和危废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做好铝灰渣非法转移处置等违法行为的全面排查,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和危废监管,以高标准要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分别对所在辖区开展危废(铝灰)处置工作专项检查,深入铝灰渣处理车间、贮存仓库等地,了解危废处理工艺流程、处理设备运行效率、危废仓储管理等情况,帮助企业研究解决危废处置工作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
 
同时,我市还印发实施《江门市铝灰渣应急利用处置工作方案》,拓宽了铝灰渣的利用处置渠道,有效解决了当前全市铝灰渣“出路难”的问题,以“送政策,送服务”的态度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企业铝灰渣规范化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召开铝灰渣产生企业固体废物管理警示教育宣讲会。会上通报了近期江门市涉铝灰渣企业专项检查行动情况,指出了企业铝灰渣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典型案件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检讨和表态发言。会议要求,全市铝灰渣产生企业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并严格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利用处置铝灰渣。会议还组织江门市铝灰渣产生企业签订了企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承诺书,引导企业知法、守法,促推企业走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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