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接收的货物具有刺激性气味、可能是危险物品,因回报可观,司机帮运输,接货人帮存放,结果都挨了……
近日,北流市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刘某、彭某宁、梁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另有6名犯罪嫌疑人虽构成污染环境罪,但因其犯罪情节较轻且不具备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决定不批准逮捕。
今年4月28日,广东的刘某在货车帮app招募司机,玉林的彭某宁等司机接单后,虽然知道接收的这批货物与货单(磅码单)不相符合、运货手续不全,且货物具有刺激性气味、可能是危险物品,但想到运费可观,就欣然接受了刘某的请求。于是,彭某宁等司机分别从广东省中山市、肇庆市、江门市等地运输了600多吨危险固体废物
铝灰到北流市某镇交给梁某接收。
梁某是北流人,他以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价格租用该镇民北路136号的仓库,并将接收到的这600多吨危险固体废物铝灰存放在该仓库内,打算用来制造水泥砖。4月30日,北流生态环境局接报后查获了这批铝灰。5月11日,北流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5月12日,北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仓库内扣押的铝灰进行抽样鉴定,检出该批铝灰含有无机氟化物。北流生态环境局随即对梁某存放于该仓库内的铝灰作出认定意见,认定该批铝灰属于固体
危险废物。
案发后,北流市检察院及时派出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提出引导侦查和规范取证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