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增加了对医疗废物的监管要求,特别提到了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带来的
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这也正是新《固废法》的一大亮点。
下午三点,正是荆州市中环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最忙碌的时刻。一箱箱从荆州市各大医院转运而来的医疗废物多达十几吨,全部集中到中环进行处置。为了守好最后一道门,把好最后一道关,确保医疗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监管人员到实地进行走访。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疫情期间,荆州市医疗废物处置需求激增、压力加大,共收集处理医疗废物1300吨左右。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处理医疗废物作为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关口,采取严格的防疫和处置措施,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二次污染的关键。应对疫情,加强医疗废物监管。
随着冬季到来,在防范疫情第二次反弹上,新《固废法》增加了对医疗废物的监管要求,包括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等内容。对于违法行为,最高可处罚100万。
此次修改的固废法,在立法目的上,明确写入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对比之前的法规,新固废法在体例上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分别单独成章。同时严格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并明确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
《固废法》一共经历了五次修改,本次修订是第五次修改。《固废法》也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中修改次数最多的一部法律,凸显了该法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