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召集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等11个部门再次召开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调度会,就《
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进展情况,听取各责任部门工作汇报,要求各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任务,确保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为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并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大连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同时,成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明确工作制度、推进方案、责任人等,有序、有效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
自今年7月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已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梳理并确定160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家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位、3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252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在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建立风险清单、隐患问题清单、制度清单,对排查的问题隐患立行整改、边查边改,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排查企业740家,考核巡查9次,督导企业282家,检查中发现139家企业存在
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档案管理不健全等环境问题,立案处罚49家,处罚金额195.45万元,取得了良好整治效果。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排查风险隐患,督促指导各相关责任部门和生态环境分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