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市公安局南郑分局、南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南郑区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集中开展线索摸排,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行为、重点监管对象认真摸排,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实施精准打击,严惩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铲除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及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情况的环境违法行为。
经摸排和群众举报,发现辖区内Q某某租用W某某家老宅院子非法贮存废机油,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经调查取证后按程序立案查处,并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市公安局南郑分局,市公安南郑分局依法对Q某某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
通过开展联合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和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为遏制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
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维护了全区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