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宁县检察院接到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邀请,对前期倾倒在广宁县五和镇江布村委会胡合崀牛场264省道旁的
危险废物清理进行见证和监督。广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友强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参与上述监督活动。
前期,广宁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五和镇江布村委会胡合崀牛场264省道旁被人非法倾倒大量固体废物。对此,广宁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开展调查,并分别向五和镇政府和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上述单位依法处置涉案危险废物,及时消除存在危险,防止污染扩大,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目前,上述
危险废物已基本清理完毕,《检察建议书》得到了相关单位的积极响应和有效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今年以来,广宁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面摸排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运输、固体废物破坏生态环境线索,进一步切断向我县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储存、运输固体废物利益链条。
下一步,广宁县检察院将继续做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方向往上游污染企业延伸,切实加强源头防控工作,追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