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至9月30日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对格尔木市、都兰县、乌兰县等地的重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已核发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及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联网及监测数据发布情况,2014—2017年国控企业在青海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监测数据发布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情况。
通过对上述三个地区33家企业的自行监测及36家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部分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开展不力,信息公开情况差;不同程度自行监测频次不够、点位不全、污染因子不全面、监测信息公开不及时或未制定自行监测方案等。同时,各企业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废机油暂存库房危险废物标识标贴不规范、责任管理制度未上墙等问题;个别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完成“三防”措施。
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检查组现场向企业和地方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反馈,同时要求各地各企业要加强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及时发布自测信息,确保自行监测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要加强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要规范危险废物标识标贴,按照企业实际对管理计划及申报登记信息进行填报备案。加强危险废物应急演练及专项学习培训。
下一步,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持续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及
危险废物监管,进一步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