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印发《福建省严厉打击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行动重点检查的行业包括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皮革鞣制加工、合成革制造、有色金属矿山采选等行业生产企业;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处置单位和医废处置单位等;非法收集和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黑窝点,非法电镀、非法炼铝、非法炼铅、非法焚烧电子垃圾等黑作坊,非法处置铝灰、废弃危化品、废酸、废矿物油单位、企业等。
行动重点检查区域为:以化工石化园区和以化工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沿江、沿河、沿湖、沿库、沟渠、山谷,废弃房屋、矿坑、溶洞、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城乡结合部及行政区划交界地带等可能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区域。
行动重点打击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五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
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向河流、河道、湖泊、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