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今年5月底以来,我市开展工业废料废液排查整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有效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彻底消除涉
危险废物企业非法生产、非法转移、违规贮存、私自填埋、违法倾倒处置等风险隐患,9月1日至30日,我市对全市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污染隐患开展再排查再整治。那么, 工业废料废液排查整治的重点包括哪些?此项工作又将如何开展?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
问:工业废料废液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哪些?
答:我市对辖区内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全面开展现场排查,对前期已排查的所有企业全部开展“回头看”,对其他在建、建成未投产、试生产、关停的涉危险废物企业全部现场排查,切实查明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情况。 此外,突出重点行业排查。 对辖区内所有涉酸行业(包括所有生产、使用、副产工业酸的工业企业,产生废酸、酸性废液的工业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废酸的工业企业,2019年以来所有购买过工业酸的工业企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农药行业、毛皮鞣制加工行业的企业重点核查,建立“一企一册”的全面系统排查台账,纳入重点监管单位范围。 强化重点区域排查, 务求全面彻底查清问题,坚决杜绝任何风险隐患。
问:工业废料废液排查整治重点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非法生产、批建不符、未批先建、未按期验收、擅自改变工艺、非法排污、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规审批、违规发证、越权发证、降级发证等违规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提供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未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擅自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不正常运行,以及处于试生产阶段、危险废物未有效处置的违法行为。
问: 工业废料废液排查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哪些?
答: 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在产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排查, 对照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 现场生产设施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台账、转移联单进行检查。 具体包括:批建不符问题排查、漏报危险废物种类问题排查、 瞒报危险废物产生量问题排查、危险废物转移排查、实际生产工艺、现场贮存的物料排查。
答: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大道路运输巡查力度,在跨境路口、收费站点、道路卡口,对密闭厢式货车、改装车辆、罐车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否包括危险货物, 运输危险废物是否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否运输不明废料废液,是否存在非法转运违法行为, 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安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