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张家界市公安局、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张家界市严厉打击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 2 个月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体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重点行业。除将国省规定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2个行业作为重点外,张家界市同时将医废处置、机动车维修、废铅酸电池、报废车辆拆解、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收集和处置、木材加工等6个行业企业列为重点;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产生量以及经营处置等因素,将永定区、慈利县定为重点区域,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和市人民检察院将适时对重点地区加强指导督促;三是突出重点打击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或该处置场所不具备处置相关危险废物能力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等5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为全面收集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线索,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张家界市公安局、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并在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和《张家界日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凡是实施上述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在 20日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同时,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举报电话 12369、110、12309,积极举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敦促、规劝在逃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提供重要线索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将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严厉打击涉
危废犯罪行为,摧毁斩断危险废物非法处置产业链条。通过本次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一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确保违法犯罪惩处到位,涉案废物处置到位,责任人员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