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处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一加工厂竟私自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日前,这家加工厂的240余吨危险废物被当地警方查扣,1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8月初,喀左县公安局内保大队联合该县环保局对全县工厂污染源开展新一轮执法检查时,在中三家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发现中三家镇某加工厂,在无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民警与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厂违法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取证。通过现场取证,发现该厂储存储油罐6个、内存拉丝油6吨,仓库储存成品铝沫122袋4.88吨,生产原料铁桶1000余个、生产原料100吨,生产原料塑料桶130余个、生产原料130吨。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依法对该铝沫加工厂生产设备、原材料和产品进行现场查封扣押,最终,经专业检测公司对该厂产品和原料进行现场采样检测,确定该厂所检测样品均为危险废物。
经了解,这家加工厂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3月20日,在没有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无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生产,且原材料均是从全国各地收购的废旧铝丝、铝线、铝泥等,产品和原料均为
危险废物,属于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喀左县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已被喀左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