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登录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时事新闻
30余吨危险废物污染长江 重庆警方抓获4名非法倾倒人
更新时间:2020-06-03 11:13:26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阙影      浏览量:

根据污染带漂流距离和水流速度分析推断出作案时间,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和涉事单位。警方供图
 
近日,重庆警方与环境执法部门协作配合,迅速侦破一起长江流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特大污染环境案,涉嫌向长江流域非法倾倒30余吨危险废物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4月11日,重庆长寿区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长寿区晏家某河段长江一级支流出现约3-4公里伴有恶臭的黑褐色粘稠状污染带。
 
长寿区警方沿污染带溯流而上,发现了倾倒地点,并根据污染带漂流距离和水流速度分析推断出作案时间,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和涉事单位。
 
经查,3月30日,重庆大足区一家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节约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在从事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处理的过程中,将正规程序处置需约4000余元/吨的轮胎炼油裂解残渣及废液(危险废物),以600元/吨的价格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周某(男,47岁)、李某(男,42岁)、丁某(男,33岁)等人实施非法处置。
 
 
警方查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货车。警方供图
 
周某等人为隐蔽实施非法倾倒行为,特意将运渣货车进行改装,在车厢内加装一长方体水罐,并用篷布进行遮盖,于4月8日、11日凌晨,先后两次从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合计30余吨裂解残渣、废液非法转运至长寿区晏家街道,通过雨水管网实施偷排。
 
经长寿区生态环境局采样监测,非法倾倒的残渣废液中含有高浓度挥发酚、苯胺、苯、甲苯等有毒物质,认定为有毒性的危险废物,仅4月11日倾倒的16吨危险废物就造成长江流域3000余吨水体严重污染(生态环境部门已对受污染水体全部进行转运并妥善处置),水体污染物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苯胺,分别超过国家标准239倍、324倍、319倍、185倍,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目前,周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据介绍,自重庆市“总河长1号令”颁布以来,重庆警方立足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制定下发了《重庆市公安局打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分三个阶段部署推进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及高压严打态势。截至2020年5月,重庆警方在专项行动中共侦破污染环境刑事案件60余件,会同生态环境、城管等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0余次。
 
警方提醒:废旧回收利用行业是高污染行业,特别是生产加工再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渣、废水,多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若不经规范处理直排外环境,将对生态环境及人体造成极大危害。广大市民在生活中如发现相关企业、作坊可能存在污染环境行为线索的,可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也可拨打“110”、“68813333”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登录重庆市公安局网站www.cqga.gov.cn右上角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
评论(0)
还可以输入140
需要登陆才可发布评论,去登录
  • 46危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