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项目由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承担,项目的目的与任务是通过政府政策、采用先进技术与管理措施等,减少焚烧的医疗废物量,并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逐步提高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水平。本文对医疗废物管理项目开展以来的试点医疗机构与推广医疗机构的工作进行研究,归纳并总结了该项目的实践内容与成果,为医疗废物管理项目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对自然环境与人类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而焚烧医疗废物正是产生POPs的主要方式。医疗废物是医疗机构在日常工作如医疗、预防等产生的具有一定感染性、毒性和危害性的废物,包括临床废物、废有机试剂、废化学物品等。医疗废物燃烧会生成二噁英以及重金属等POPs,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了遏制POPs的危害,2001年5月,世界各国政府在瑞典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1],根据公约中相关要求,我国环保部、卫生部等二十多个部门成立了国家履约协调工作小组,并开展了《中国医疗废物可持续环境管理项目》[1],项目的目的是通过政府政策、行政管理、示范推广、技术提升等,采用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来实现医疗废物管理,减少POPs的排放。从2009年项目启动至今,医疗废物管理项目工作组已经在这个领域取得了较多成果。
自从医疗废物管理项目启动来,我国卫生部与吉林、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甘肃6个省省试点医疗机构以及全国各省市的推广医疗机构都做了大量工作。项目组织了医疗废物管理领域的国家级专家组,成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项目相关部门,如常务办公室、培训委员会等,保障项目有效实施。专家组首先了解并评估了我国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现状与废物分类等,然后根据对港澳地区以及国外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考察与评价,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充分考虑BAT/BEP原则,制定出适合我国的医疗废物分类新目录以及相应实施方案。然后在6个省的试点医疗机构中进行医疗分类新目录的应用实践,并研究了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在可行性达标后就在全国各省市的推广医疗机构中推广应用。医疗废物分类新目录在试点和推广医疗机构实施的同时,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培训体系,由国家级的培训人员对各医疗机构师资进行培训,促进实施方案的推广应用。
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以下两个方面的成果:(1)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与项目实施中具体问题,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监管指南》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流程及指标》[2],其中对医疗废物监管原则、内容、监管方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也细化了监管流程,明确了监管指标等,以便各试点医疗机构能够参照文件顺利开展监督管理工作。(2)开发了医疗废物电子监管系统,其中包括收集登记医疗废物的系统与监督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可随时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汇总分析并反馈回收信息,实现医疗废物的有效监管。
二、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培训体系
首先在吉林、江西、湖北等省市组建了医疗废物管理国家级培训基地,对BAT/BEP原则与理念进行宣传和推广。同时各基地制定了工作制度、管理措施、教师考核制度等,并设立了师资工作任务等确保培训基地的师资力量。基地师资队伍对全国各省市的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医疗废物管理项目的有效实施。其次,专家组编写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教材》,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概念、分类、医院内运送、人员配备等都做出了详细的阐述,作为各医疗机构工作的指导教材。最后建立了岗位培训制度,岗位包括项目培训师、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后勤人员等,确定了不同岗位的培训内容与培训要求。
三、医疗废物管理项目的综合、协同与推广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江西、湖北等6个省的卫生行政部门与环保部门合作,设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共同开展工作,协同展开了论坛的举办、会议的举行以及检查监督等工作,并联合发文明确规范了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等问题。领导小组大力推广医疗废物管理项目理念,并印制了涉及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如何处置等内容的宣传手册和宣传图等,大范围进行发放,据统计,试点医疗机构发放宣传手册共21485册,共召开143次宣传会议、142期宣传培训班等,全面且深入的开展了医疗废物管理的宣传工作。同时,通过试点医疗机构与推广医疗机构的努力,医疗废物管理项目还影响到更多的医疗机构,具有深远的影响。
四、医疗废物管理BEP示范成效
开展医疗废物管理项目,对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分类以及最后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减少POPs排放,将POPs排放降低到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标准,这不仅有利于提升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对生态环境以及人类生命健康也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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