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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0-06-19 16:46:12      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绍兴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我市工业企业数量众多,工业固废产生量大,污染防治任务繁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文件2019年12月开始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信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于2020年2月先后两次书面征求市级各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意见建议,于2020年3月在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制定本文件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浙环发〔2019〕21号)和《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载体,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从产生、贮存、转运到利用和处置全过程尽快完善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个体系,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形成多途径、高附加值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新格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6%以上。到2021年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基本实现区、县(市)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8%以上。
 
(三)主要任务。一是完善监管源清单,提高整治措施精准化。包括加大监管覆盖面、加强统计数据应用两方面内容。二是强化源头管控,推动废物产生减量化。包括强化政策引导、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重点产废产业园区整合提升,持续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四方面内容。三是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利用最大化。包括推进绿色循环化改造、研究适用技术和引进先进项目两方面内容。四是着力畅通出路,推进利用处置能力匹配化。包括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能力建设、拓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途径、建立健全小微产废企业集中收运体系、拓展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途径四方面内容。五是持续强化监管,推进高压执法常态化。包括夯实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物流环节的管理、强化对工业固体废物资金流环节的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构建实施失信惩戒制度体系七方面内容。
 
(四)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整治、严格督查考核四方面入手,切实保障《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刘玉磊、唐高峰
 
联系电话:89115618、89115622

原文下载:《绍兴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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