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江门将巩固“十三五”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成效,进一步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体系,畅通处置渠道,布局更趋合理。
2020年底,江门“中西南北”四大
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将全面建成投产。2023年底前,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总利用处置能力均达到80万吨/年以上,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全市各类别废物的实际需要且原则上适度控制在五倍以内。
近五年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根据《方案》,“十三五”期间,江门根据不同县(市、区)的不同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了各具特色的“中西南北”四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和集合了水泥窑、燃煤电厂等多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重点处置项目,并创新打造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示范的“南中心”。
数据显示,全市工业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由2015年底的20.72万吨/年提升至2019年底的48.7926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则由15万吨/年提升至72.125万吨/ 年,畅通了利用处置渠道,减低了利用处置成本,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能力比较充足、布局比较合理、技术比较先进的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体系,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全市部分类别工业固体废物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仍有缺口,仍需委托外市单位进行利用处置,部分种类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则出现过剩现象,已有利用处置设施的产能负荷率低,能力利用不充分。值得注意的是,受利益驱动,上述情况容易导致出现大量周边城市的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向江门聚集,增加全市的外来废物环境风险。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补齐能力缺口设施建设
在此基础上,《方案》提出,江门将严格控制低水平或同类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重复建设,综合考虑市场需求,适当控制总量,保持适度竞争、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利用处置设施的社会效益。
具体而言,在工业危险废物方面,到2020年底,江门“中西南北”四大
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将全面建成投产。该市将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各类别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缺口处置设施建设。
2023年底前,全市工业危险废物总利用处置能力达到80万吨/年以上,各种类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原则控制在本市利用处置需求的五倍以内。
而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方面,2023 年年底前,江门将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各类别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处置设施建设,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总利用处置能力达到80万吨/年以上,各种类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原则控制在本市利用处置需求的五倍以内。
《方案》还明确了江门未来三年的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包括引导开展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引导企业源头减量、鼓励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循环化改造等。
同时,该市将加快补齐2023年利用处置设施能力缺口,推进已批复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补齐能力缺口设施建设,鼓励协同合作和设施共建共享;保障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渠道,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此外,江门还将适当控制能力过剩和工艺不成熟项目,充分发挥利用处置 设施的社会效益,防止低水平或同类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重复建设,避免由此可能引发的低水平、恶性竞争,避免效率低下和外市废物大量进入该市带来的环境外在性不良影响,避免“邻避效应” 风险和损害设施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