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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废危废处置监管将全面提档升级
更新时间:2020-05-27 16:59:17      来源:中国环境 刘晓星      浏览量:
  抗击疫情,保障医疗物资设备的充足供应是“粮草先行”,而处理医疗废弃物就是“隐形战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4日下午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政治大局稳定。要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
 
  “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的短板,加强医疗垃圾管理”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问题。湖北,作为此次国内疫情的中心,疫情期间,一度面临过医废危废处置能力不足的情况。疫情后,湖北医疗固废处置将有哪些新规划?如何借助于当前“新基建”的大潮,加快推进相关设施建设?同样值得关注。
 
  加快补齐医废危废物处置能力设施建设短板
 
  为提升各市州医废危废物处置能力,完善全省医疗废物收运体系,“从湖北实际出发,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导向,抢抓疫后重振的政策红利窗口期,围绕提升医废危废处置能力,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谋划。”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给出了这样的思路:“新建一批、升级一批、扩容一批”。
 
 
疫情期间,处理医废废渣装车
 
  据了解,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已经组织谋划了一批医废危废“补短板”项目,预计总投资90亿元,项目涉及医废危废收集、转运、处置和信息化管理等各个环节。
 
  湖北组织编制和实施的《湖北省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0-2022)》,可谓是思路清晰、目标明确。
 
  加快市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建成或现有设施升级改造至少2个、其它市州至少1个技术工艺先进且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022年6月底前,各市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预计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将大幅增加。
 
  加快提升市州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以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基数,在2022年底前,原则上按照不少于现有医疗废物产生量1倍以上的要求,增加和形成应急协同处置能力储备。
 
  加强县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2022年6月底前,通过设置县市(或区域性)收集、中转或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实现所有县(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
 
  适当建设医疗废物移动处置设施。根据偏远县市的实际需要,鼓励选用经济、技术可行性好和运行、维护实用性强的医疗废物移动处置设施和预处理设施,开展就地处置服务。
 
  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重点探索医疗废物跨区域集中处置、应急协同处置的协作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
 
  提档升级建设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
 
  为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管,湖北省于2013年开始探索建设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以下简称“湖北危废监管物联网系统”)。湖北危废监管物联网系统于2014年启动建设,2015年1月上线运行。湖北省固废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主要负责人黎斌介绍说,截至2020年5月,已累计投资2027万元,建设了物联网系统管理(软件)平台,实现了对危险废物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全覆盖的1034家涉危险废物企业的实时视频(拍照)监控。
 
  湖北省固废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主要负责人黎斌给记者详细介绍了湖北危废监管物联网系统强大的监管和服务功能。一是可以实现视频监管全覆盖。对重点单位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视频监管全覆盖,形成“监管一张网”,实现全天候、全过程监管。二是升级数据分析汇总功能。整合企业基本信息及各处置环节等信息,形成业务数据一张图,直观展示区域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及趋势,便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实时、全过程监管辖区内危险废物。三是开发处置查询服务功能。方便产废单位比选相应类别的经营单位,新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网上信息展示、线上查询、联系、服务评价功能,为产废单位提供便捷服务。四是开发多用途移动客户端。无论是产废单位、运输单位、经营单位还是管理部门都能在移动端实现相关业务办理和查询。
 
 
医废处置设备吊装现场
 
  总结抗疫经验,加强地方法制建设
 
  疫情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总结提炼湖北省抗疫中的医废管理经验,加强地方法制建设也是当务之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巫勇介绍说,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出台《湖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湖北省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湖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制化水平,提升湖北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打好打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
 
  同时,全面实施《湖北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转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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