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固体废物焚烧》
更新时间:2019-11-29 14:33:06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固体废物焚烧》。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9年12月2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秦波
电话:(010)66556810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军霞
电话:(010)84943175
传真:(010)8494313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邮箱:wry@cnemc.cn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锦环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瀚蓝(厦门)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中节能元泰(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
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三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执法局、应急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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