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澎湃新闻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制约章丘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提高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近期,济南市制定出台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章丘区实施的决定》。
该《决定》显示,此次共向章丘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299项,涉及发改、教育、民政、司法、人社、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建设、交通、水务、农业、文化、卫生、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等27个市直部门,其中采取委托方式下放154项,直接下放章丘区实施的145项。此次下放事项以行政许可事项为主,同时兼顾与许可相关的其他事项。
具体看,下放事项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类的事项。比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核准”、“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城建项目核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核准”、“城市供水经营许可”、“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等。
二是资质资格认定类事项。比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律师执业审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核准及证书核发”、“医师执业许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办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发放”等。
三是面向基层、涉及民生的事项。比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生产许可”、“退伍义务兵安置保障经费审核发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鲁接受义务教育身份认定”等。
济南市政府新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向章丘区下放权力事项,进一步降低了创业创新的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同时,权力事项下放后集中到章丘区政务大厅办理,也减少了办理环节,节约了办理时间,能够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