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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包装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藏 罚款两万元
更新时间:2018-07-15 00:02:13      来源:      浏览量:
日前,青岛彩立德包装有限公司因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而被处罚。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孔雀河五路9号的青岛彩立德包装有限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中的相关规定。
 
针对青岛彩立德包装有限公司上述行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在依法立案调查后,于6月22日作出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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