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环保局针对当前异地危废倾倒案多发态势,从源头抓起,构建了“123”工作法,着力消除异地非法倾倒危废引起的环境隐患。
“1”是一支队伍巡查。针对当前异地非法倾倒危废多集中在农村偏远地带这一特点,在全区260多个村设立生态文明委员、环境保护委员,“两个委员”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实行“日查”制度,日查中重点对废弃沟塘、闲置仓库等隐蔽场所以及村庄道路发现的槽罐车、改装车等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2017年上半年,该区沈高镇生态文明委员日查过程中,发现一辆简易改装车向沟塘排放废水,有可疑迹象,立即向环保、公安部门报告,最终成功破获非法倾倒危废(废机油)案件。
“2”是两种模式消除隐患。倾倒危废若不及时处置,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姜堰区环保局建立异地非法转移倾倒危废处置快捷模式:一是源头处置,积极与产生危险废物所在地环保部门对接,建立互通协调机制,协助当事人将倾倒的危废规范运回原地,由当地环保部门监督处置到位;二是应急处置,根据倾倒的危险废物特征以及相关资料,按规范进行快速认定,责令当事人就地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2017年以来,该区累计源头处置异地非法倾倒固废(危废)400多吨,应急处置危废4000多吨。
“3”是三方联动狠打击。在快速处置异地非法倾倒危废的同时,环保部门与检察院、公安部门建立快速联动机制,发现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邀请公安部门介入,全程邀请检察部门提供支持,确保在调查取证、后续公诉以及损害赔偿等方面无缝对接,确保案件查处到位、隐患排除到位。截至2017年12月底,移送公安部门非法倾倒危废案件3起涉及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