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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公安铲除非法从事危废冶炼团伙,查获千余吨电子垃圾
更新时间:2018-02-06 09:15:36      来源:赣州公安      浏览量:
       大余县公安局深入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零容忍,组建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中队,持续发力,成功破获一批污染环境类案件。
 
  2017年10月24日,大余县公安局捣毁隐蔽于南安镇新华村麻风窝山场一非法冶炼铜锭的黑窝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查扣运输货车一辆、冶炼生产原料废弃电路板、旧电线等电子垃圾40多吨,并通过缜密侦查,于11月先后抓获幕后老板谢某等3人。铲除了一颗污染环境的“毒瘤”。
  2017年10月24日,接到群众举报,在南安镇新华村麻风窝山场有团伙非法从事危险废物冶炼活动,焚烧过程产生大量刺激性有毒气体,污染周边环境。
  接到线索后,大余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长陈伟生指令由刑侦牵头组成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组织治安、刑侦、特巡警大队迅速行动,在充分掌握该窝点生产规律及周边交通地形环境后,于10月24日下午突袭了该窝点,现场抓获生产工人11名,11月,专案组通过缜密侦查,先后抓获幕后老板3名。
  经查,去年10月初,犯罪嫌疑人尹某在暴利的驱使下,租下新华村麻风窝山场,并请工人建造了土制锅炉的冶炼炉,将做好的冶炼炉以每月20余万租金租给犯罪嫌疑人谢某非法冶炼金属,谢某雇请了犯罪嫌疑人杜某、赵某等10余人,在山场利用含危险废物的电子垃圾进行土窑焚烧熔解,提取铜锭等有色金属,非法谋利。
  犯罪嫌疑人谢某等人从广东等地回收冶炼生产原料电子垃圾,运送至大余焚烧点。截至案发,该非法冶炼厂非法冶炼含有危险废物的电子垃圾达1100余吨。
  2018年1月30日,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谢某、尹某、朱某等1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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