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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8-12-29 11:37:28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发布了《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
 
为推动企业危险废物基础数据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全面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以“一企一档”管理为载体,推动“智慧监管”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流向等情况,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2019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一企一档”工作,形成完整齐全的书面化资料档案;结合“智慧环保”,建设企业危险废物基础数据库,建立起危险废物全过程智慧化监管体系。
 
二、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三、“一企一档”内容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主要包括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业务培训、贮存设施管理、利用设施管理、处置设施管理等指标,应按照相关指标建立档案。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基本信息表:包含企业名称、行业类别、地址、经纬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名称、环保负责人、危险废物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支撑材料:厂区平面图、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二)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相关材料:所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及审批材料、环保“三同时”验收文件、批复等资料;所有项目的工艺流程详述和流程图,含所有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产排污环节材料;动态更新企业建设项目和生产、治污设施运行、停产、在建、停用、拆除、未建设等情况。
 
2.清洁生产审核材料。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资料:生产经营记录、原料及产品方案、使用量记录、产排污系数等;所有产品、副产物、副产品的执行标准;副产物、副产品的检测方案、检测报告,危险废物鉴别报告、检测报告等;副产物、副产品销售去向,提供对方企业名单、地址、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销售合同、销售记录、相关票据等;原料来源,疑似危险废物的,提供鉴别报告和产品检测报告。
 
4.污染治理设施相关资料:污染治理设施相关情况、运行状态、监测数据、产排污环节;运行记录,加投料方案和运营台账,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种类、产排污系数,污水处理污泥鉴别报告等。
 
5.固体废物流向资料:固体废物去向,包括对方企业名单、地址、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销售(回收、处置)合同、销售记录、相关票据等,利用处置方式,主要工艺等;废弃包装物去向,包括对方企业名单、地址、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回收(处置)合同、回收记录、相关票据等,利用处置方式,主要工艺等;沾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处置协议,处置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等,运输单位的资质证明等;化工企业实验室废物(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处置协议,处置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等,运输单位的资质证明等。
 
(三)管理制度。
 
1.责任制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危废管理领导机构及分工、危废管理岗位职责和责任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交接管理制度;涉危险废物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
 
2.操作规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四)管理计划。
 
1.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如有变更,所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均需存档)。
 
2.经县级环保部门审核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如有重大变化,重新备案。(重大改变包括: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增加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类别;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变化幅度超过20%;新、改、扩建或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
 
(五)申报登记。
 
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与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2.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附3要求建立的危险废物台账,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工序记录表、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等。
 
(六)转移联单。
 
1.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近5年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齐全,与申报登记等材料数据一致);实行电子转移联单的,应打印电子联单并加盖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接收单位公章存档。
 
2.转移计划: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实行电子转移联单的,转移计划存档资料应与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资料一致。
 
3.支撑材料: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件;与处置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包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等。
 
(七)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或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有危险废物应急专章;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或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证明。
 
2.应急演练:根据危险废物应急预案要求组织的应急演练,包括演练计划、方案、记录、总结及影像资料。
 
(八)贮存设施。
 
1.环评支撑: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环评文件(或者项目环评文件中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有专题评价)、环评批复和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批复等。
 
2.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台账。
 
3.建设资料:贮存设施防渗证明;导流渠、渗滤泄露液收集装置、气体处理装置的设计、建设方案或者说明;渗滤液、泄露液、地面清洗水等去向记录。
 
4.操作资料: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废物成分表和特性单。
 
5.其他资料:闲置、拆除贮存设施的请示和环保部门的批复;环保部门准许延长贮存期限的批准文件。
 
(九)利用处置。
 
1.环评支撑: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环评文件、环评批复和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批复等。
 
2.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台账,利用、处置设施新产生危险废物的管理台账。
 
3.自行监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环境监测计划或方案;定期环境监测报告;自动监测设施建设情况,自动监测数据;使用焚烧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要安装特征污染物和工况在线监测设备,焚烧烟气中的烟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等污染因子,以及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燃室和二燃室温度等工艺指标,烟气黑度、氟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二恶英等按照监测频次要求提供监测报告。
 
4.设备维护: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方案和记录;安全操作规程。
 
(十)业务培训。
 
对本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的计划、内容、记录、影像材料。
 
四、主要任务
 
(一)建档立卷。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在固体废物大排查的基础上,组织辖区内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档案。2019年3月底前,全市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实现危险废物管理“一企一档”。
 
(二)园区监控。各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要加强园内企业危险废物的监控管理,建立起以“一企一档”为核心的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园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情况和危险废物流向去向情况等,全面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实时监控和流向预警。2019年6月底前,各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要摸清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和流向情况,建立“一企一档”,实行动态管理。
 
(三)智慧管理。依托“智慧环保”,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全环节智慧管理,以“一企一档”制度为核心,汇集环境执法、行政处罚、应急管理、环境监测等多元数据,逐步建立“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危险废物管理基础数据库。2019年年底前,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日常管理信息化。
 
(四)全程监管。建立市、县、园区、企业四级危险废物监管体系,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及时更新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各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实现实时监控和流向预警,市、县环保部门以“一企一档”为基础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019年年底前,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培训(2019年1月底前)。在全市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管理“一企一档”制度,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组织骨干力量,并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环保专家的技术力量,开展企业危险废物技术校核和规范化管理建档工作。市环保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对基层危险废物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重点产废单位开展技术培训,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对辖区内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培训到位,指导企业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
 
(二)建立档案(2019年3月底前)。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废物“一企一档”建设管理工作,按时整理和更新档案,及时填报危险废物管理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系统。2019年3月底前,各企业完成2018年度危险废物管理档案的整理、建档工作,形成书面化资料档案和电子版档案,建立“一企一档”制度。
 
(三)抽查督导(2019年6月底前)。建立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一企一档”制度执行情况抽查督导制度。2019年6月底前,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对辖区内所有产生危险废物单位“一企一档”建设情况开展一次大排查,督促企业完善管理档案,并动态更新。各级环保部门把“一企一档”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和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档案进行抽查检查。
 
(四)动态管理(2019年年底前)。结合重点项目危险废物技术校核完善企业危险废物档案管理制度,实时动态更新。2019年年底前,各产废单位完成近5年危险废物管理档案的整理、建档工作,各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实时监控和流向预警。依托“智慧环保”建设,建立全市危险废物管理基础数据库和“一企一档”动态管理平台,实现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把“一企一档”管理作为提升企业和基层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举措,全面摸清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和流向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人员,周密制定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抓实做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加强对企业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对企业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污染防治措施等开展技术校核和评估。加快建立环保专家库,充分发挥环保专家在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严格环境监管。全面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环境监管措施,加强部门联勤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犯罪长效机制。
 
(四)提升管理水平。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逐步建立起产废单位“一企一档”工作台账,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及时收集、记录、整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动态更新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在加强“一企一档”管理的基础上,督促产废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全环节管理,确保安全处置,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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