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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联合督导巡查工作
更新时间:2018-07-02 11:09:47      来源:河南省环保厅      浏览量: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联合督导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部署,确保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和河南黄河河务局成立“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联合督导巡查组,对全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实地督导巡查。现将《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联合督导巡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 系 人:田耀武   陈波
 
联系电话:0371-66309102   66309106
 
附件 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联合督导巡查工作方案.pdf
 
2018年6月29日
 
抄送:各有关省辖市、直管县(市)环保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印发
 
 
 
附 件
河南省“绿盾 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
联合督导巡查工作方案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 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 号)、《关于开展河南省“绿盾 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函》(豫环函〔2018〕73 号)要求,为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活动,确保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巡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政治责任,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全省 13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 17 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推进“绿盾 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二、督导巡查内容
 
(一)自然保护区自查和整改情况
 
1. “绿盾 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情况。对照整改四项标准要求,重点督查“绿盾 2017”专项行动中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点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是否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
 
2. 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及整改情况。依据生态环境部下发的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历年自查以及媒体披露、非政府组织和群众举报的信息等,重点督查当地政府对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是否全面。检查当地政府是否对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疑似问题逐一核查,建立台账;是否对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 2017 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进行重点排查。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督查当地政府是否实行“拉条挂账、整改销号”,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是否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
 
(二)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情况
 
重点督查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检查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勘界立标、资金保障等情况;检查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各功能区边界是否存在问题、勘界立标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自然保护区日常巡视管护制度、监控设施、巡护设备和实施情况,处置突发事件程序及应急响应制度。
 
(三)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督办情况
 
重点督查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市
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办情况,检查地方政府、地方各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贯彻执行情况、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是否存在不认真组织自查排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未严肃追责行为。
 
三、督导巡查方式
 
(一)现场督导巡查
 
联合督导巡查共派出四个督导巡查组,分赴各省辖市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进行现场督导巡查。现场督导巡查采取听取地方政府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调研、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各自然保护区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对照地方政府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自查情况报告,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重点问题点位逐一检查;对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重点问题点位及“绿盾 2017”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均不低于 30%。
 
(二)反馈交流
 
现场督导巡查结束后,督导巡查组根据各地市贯彻落实情况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反馈,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针对督导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督导巡查报告
 
各督导巡查组完成督查任务后形成督导巡查报告,总结各地好的工作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工作建议。报告内容包括督导巡查各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勘界立标、资金投入等情况)、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和整改情况、问题处理处罚和追责问责情况、当地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情况等内容。督导巡查报告经组长签字后统一报省环保厅备案。
 
四、督导巡查时间
 
6 月 30 日起,各督导巡查组分赴各市(县)及自然保护区进行现场督导巡查;7 月 18 日前将各组督导巡查报告报省环保厅。
 
五、分组及督导巡查范围
 
由“绿盾 2018”专项行动省级工作组(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联合组成 4 个督导巡查组)进行督导巡查,每个督导巡查组由组长单位 1 名副厅级领导带队,各“绿盾2018”专项行动省级工作组成员单位派人参加。具体分组及督导巡查范围见附表。
 
六、车辆安排
 
由各组组长所在的单位负责保障。
 
七、有关要求
 
(一)“绿盾 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是国家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二)联合督导巡查组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得参加与督导巡查无关的活动。
 
省直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国土厅 李召明 13503810688
省农业厅 孙国勇 13938269763
省林业厅 张玉洁 18737176305
省环保厅 田耀武 13837130112
 
附表:1. 河南省“绿盾 2018”专项重点问题点位检查登记表
2. 河南省“绿盾 2018”专项行动联合督导巡查分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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