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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固废危废跨省转移实行网上审批 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
更新时间:2018-06-14 15:23:35      来源:河北日报      浏览量:
       省环保厅审批时限由原来30个工作日缩至15个工作日
 
  近日,省环保厅印发修订后的《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提出,全省所有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均要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上办理,届时审批时限将大幅压缩,审批过程的规范性、时效性将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新修订的审批工作程序对固体 (危险)废物跨省移出、跨省移入审批工作程序分别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了县级初审、核查,市级预审、决定,省级审核、函询的方法。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与现行的审批工作流程相比,新修订的工作程序在审批时限上实现了大幅压缩。现行的审批时限中,省环保厅审批环节时限为30个工作日,各市自行确定预审时限,审批所需时间较长。修订后,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省内审批总时限为30个工作日,省环保厅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各市和县(市、区)时限为15个工作日,其中,省际函询阶段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为方便企业查询审批进度,新修订的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将审批相关信息在本单位网站上依法公开,同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引导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防范环境风险,新修订的审批工作程序对申报企业提出了严格要求,申报单位需在网上如实填报申请表、实施计划等信息;实施转移的所有关键环节照片或视频资料需至少保留5年供抽查。
 
  据介绍,新修订的审批工作程序实现了全程网上审批,与现行审批系统相比更加规范。现行审批流程中,县级和市级环保部门初审、预审阶段使用纸质材料报批,企业报送材料比较麻烦,审批所需时间无法保证且时间节点无法准确留痕。修订后,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共同使用同一系统进行审批,各级环保部门的工作痕迹均完整保留,审批过程的透明化将有效规范各级各环节的审批行为。

附:《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冀环土函〔2018〕24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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