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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执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更新时间:2018-05-17 15:03:50      来源: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安排,我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执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现在公开征求意见,请有意见的单位或公众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25日。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85516387
电子邮箱: 591258930@qq.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邮  编:510630
 
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执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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