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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更新时间:2018-03-20 10:02:55      来源:宁夏环境保护网      浏览量:
       为扎实推进我区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废弃危险化学品及重金属污染防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自治区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编制了《2018年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中心,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0951)5160815
邮箱:nxgfglzx@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9日
 
2018年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底线,牢牢把握“十三五”环保工作基本脉络,认真贯彻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及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强化规范处置与科学管理,提高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切实保护好我区生态环境,努力开创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
 
1.做好全区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监管源名单更新,开展2018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督查工作。
 
2.结合我区实际,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制定本区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意见或专项规划。
 
3.开展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排查工作。重点针对目前全区运营、关闭和封场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包括煤矸石堆场)现状,全面掌握我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环境管理情况。
 
(二)稳步推动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4.做好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名单更新工作。依据名单,开展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及危险废物网上平台申报登记工作。
 
5.做好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制定年度督查考核实施方案,依照方案完成全区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开展全区危险废物监管企业检查,尤其对2017年考核存在问题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达标率稳步提升。
 
6.加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现场检查力度。定期汇总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情况,对连续2次考核不达标的企业或者连续2次现场检查存在相同严重问题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和区内主流媒体上进行公布。
 
7.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对全区涉煤焦油企业、涉废矿物油企业(重点针对4S店及汽车修理厂)实施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加强4S店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提高4S店和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申报率和处置率,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全区环境安全。
 
8.严格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运输、处置过程检查,进一步规范其经营活动,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工作。
 
(三)大力提升全区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
 
9.开展全区废弃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工作。对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进行检查。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运输源头管控,有效防范废弃危险化学品暂存、转运、处置不当或违法倒卖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
 
10.积极做好全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企业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属地环保部门开展安全风险分级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分级工作,建立安全风险分级情况汇总台账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分级情况汇总台账。
 
(四)继续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处理工作。
 
11.严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审核,督促和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非法拆解废电器电子产品行为的查处力度。
 
12.开展第三方审核机构招投标工作,通过继续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对全区废弃电器电子拆解企业日常监管和数据审查。组织开展2018年度每季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上报工作,保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使用安全。
 
(五)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13.开展全区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水、气重金属减排设施运行情况,台账记录完整性,自行检测、化验频次及第三方监测频次、报告达标情况。
 
14.开展全区涉重金属企业调查。对全区涉重金属企业开展调查,掌握全区重金属企业分布、类别、减排设施安装运行、排放等情况。
 
(六)严格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
 
15.严格落实国家禁止洋垃圾进口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等行政审批事项管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开展审批事项反馈评价工作,提高审批规范性和效率。
 
(七)加强固体废物网上申报工作力度。
 
16.扎实做好2018年度全区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工业固体废物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网上申报登记与核查工作。按照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在各市审核上报的基础上,对各辖区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检查,严把申报审核关口,严肃查处误报、漏报等申报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八)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
 
17.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执法手段,加大处罚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危险废物违法违规案件,实行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组织开展废矿物油、煤焦油、废酸、废铅蓄电池、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
 
18.加强固体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对危险废物自治区内实施转移的,各地要利用全区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实施情况检查。抽取电子联单,重点针对转移废物种类、数量、路线以及接收情况进行核实,对联单信息与实际转移情况不相符的,要严查产废单位及经营单位处置台账及运行记录,对涉嫌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
 
(九)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19.各市、县(区)、宁东基地环境保护局针对辖区内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实际,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对辖区发生的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应急处置,确保环境安全。开展1次全区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十)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和宣传力度。
 
20.举办2期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召开1次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培训及现场观摩会,举办1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审核培训班。
 
21.加强固体废物宣传力度。结合“六˙五”环境日,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电子废弃物等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活动。
 
(十一)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队伍建设。
 
22.各市、县(区)、宁东基地环境保护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固体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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