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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环保厅:2017年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
更新时间:2018-01-16 11:19:42      来源:江西环保厅      浏览量:
       近日,江西省环保厅通报了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进行了检查,并随机从省级重点监管企业中抽取20%的经营单位、15%的重点产废单位,5%的市级以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168家,其中产废单位138家、经营单位30家。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达标率分别为73.18%和82%。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十三五”江西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的通知》(赣环土字〔2017〕45号),我厅对全省实施了2017年江西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进行了检查,并随机从省级重点监管企业中抽取20%的经营单位、15%的重点产废单位,5%的市级以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168家,其中产废单位138家、经营单位30家。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达标率分别为73.18%和82%,较2016年产废单位达标率提高3.85个百分点,经营单位达标率提高了27.53个百分点。吉安市、新余市、瑞金市、安福县、南城县产废单位达标率低于60%,抚州经营单位达标率低于60%。抚州市、鄱阳县、安福县评定等级为C级。
 
        从检查情况看,各设区市基本能按照《“十三五”江西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大多数企业基本能够认识到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建有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了人员培训、加强了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危险废物重视程度还不够。
 
部分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对当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紧迫性、艰巨性依然认识不足,未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融入现有环保重点工作中。安福县、鄱阳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还有较大差距。
 
(二)危险废物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仍存在监管队伍不健全、监管手段落后、专业人员匮乏等问题。
 
(三)危险废物日常监管还不到位。
 
1、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建立不完善。省、市、县三级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还存在覆盖面不全、定位不准确等问题。
 
2、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登记等制度执行还有差距。造成有些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失实、基数不准。
 
3、督促整改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要求得多,注重整改时效的少,造成有些企业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整改。
 
(四)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部分企业危险废物疏于管理。赣州中联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航天电源(龙南)有限公司、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紫荆颜料化工有限公司、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萍乡咏富鞋业有限公司、新余英泰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盛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宜春环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江西联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政策法规要求不熟悉,危废底数不清,种类、数量、污染状况不清;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管理人员管理职责不明确,未贯彻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登记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未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无法满足贮存标准要求。
 
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还没有达到精细化。有的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不进行计量称重;有的企业标志标识制度不规范,要素填写不全,有的甚至无相关标志标识;有的企业台账不清不全、应急预案编制无针对性、管理计划简单、申报登记与实际不符;有的企业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防腐防渗不到位、渗滤液收集设施不全、分区分类不明显等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要求的问题。
 
3、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江西盛凯铜业有限公司新建2台工频炉,其中1台已投产,未履行相关环评手续;江西德镍金属发展有限公司铜镍锌污泥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并非法跨省转移,2005年验收至今未开展熔炼炉废气监测;贵溪市鑫浩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1台1.8m2竖炉未批先建,正在投入使用;江西晨飞铜业有限公司、抚州海虹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管理混乱。万利通(九江)金属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多次检查出现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有些企业新产生危险废物未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强化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落实。加强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建立、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应急预案、台帐管理等制度的落实,全面推行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应用,从源头掌握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底数,实现动态监管。
 
三是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大力防治危险废物污染。加大对涉危险废物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固废法的贯彻实施。
 
(二)确保企业存在问题整改到位。我厅对基本达标、不达标企业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2018年6月底前必须全面整改到位。各地要开展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回头看,督促进行整改,对存在问题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我厅将将其纳入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对督促整改不力的地区,我厅将全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到位的经营单位不得接收危险废物原料和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各地环保部门要于每月5日前向我厅报送属地内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到位的附送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1.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
            2.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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